为鼓励支持学生在课余时间参加开放式实训教学、科研和各类社会活动,提高操作能力,进一步加强素质教育,规范有序做好我中心实训室的开放工作,特制定本规定。
一.实训室开放目的
实训室全面开放,是高等教育培养创新人才、实现素质教育目标的客观要求。实训室开放不仅对学生的技能训练和动手能力,而且对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、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都具有重要作用。实训室应当以各种形式对学生进行课外开放,增加实训室的开放时间和开放内容,充分发挥实训室资源的效益。
二、开放面向对象
对全校学生开放:包括大学生兴趣爱好、第二课堂兴趣活动、创新活动、大学生各类学科竞赛等。
三、开放内容
实训室开放内容要贯彻“因材施教、讲求实效”的原则,根据不同层次的学生和要求,确定开放内容。内容应包括:设计性、综合性和研究性实训;小发明、小制作、小论文等课外科技活动实训。提倡学生自拟实训课题,鼓励学生参与教师课题,学习解决生产实践和科学研究问题。
四、开放时间
实训室除节假日外,原则上实行全天候开放,但实训室亦有权根据具体情况调整开放时间。
五、开放实训管理
1、进入开放实训室后,学生应首先学习开放实训室相关规章制度,并严格遵守和服从管理。
2、实训室指导教师应根据学生人数和实训内容做好准备工作,并在实训过程中加强对学生实训能力、创造性的思维方法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的培养。
3、实训室要做好安全和开放情况记录工作。进入实训室实训的人员,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,损坏仪器设备的要严格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。
4、学生在各类大赛和独立实训项目完成后,应向实训室提交实训报告或论文等实训结果。实训室应做好成果收集。
5、实训室要认真做好开放实训室的管理工作,特别应充分利用校园网络等现代化手段。